老人營養餐飲服務對象及補助金額為何?

一、服務對象
年滿65歲以上,居住本市,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且有送餐需求之長者。
二、補助金額
1.經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且有送餐需求之中低(低)收入長者每人每日補助1餐,每餐50元。
2.非具中低(低)收入身分之長者,由各服務單位酌收餐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