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沿革
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博愛仁愛之家,從日據時代的「財團法人嘉義博愛會」演變而來,光復後於民國35年12月21日 更名為「嘉義市救濟院」,合併為嘉義市糧食平耀米委員會,市立當舖,台灣援護會,厚生財團等綜合不動產為基金,為其名稱意義為近於公立性,於 民國36年12月31日 奉政府之令合併歸屬於省立台南婦女教養院,後經地方熱心公益人士之爭取,獲准恢復為「私立嘉義博愛仁愛救濟院」。
民國41年01月22日董事會認為業務需要並配合政府體制更名為「私立嘉義縣博愛仁愛救濟院」,並向嘉義地方法院的李財團法人立等, 民國67年07月01日 奉省政府令修改名稱為「嘉義私立博愛仁愛之家」。至民國71年07月因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,業務範圍跨越兩縣,隨同改稱「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嘉義博愛仁愛之家」迄今。這是本家演變的過程。
本家成立之初以收容乞丐及精神病院民為主,給養費用除了部分自政府補助外,大部分費用均靠董事及善心人士捐助及院民自立更生。由於老人福利法的規定,使本家無法繼續收容精神病院民;而由於社會變遷;醫療技術進步,使人的壽命增長,老人人口的急速增加,基於老人多元化照顧服務,政府也鼓勵民間設立養護中心,因此本家於民國85年試辦20床之養護業務,成效不錯,故於民國89年成立200床的養護中心。
機構介紹
嘉義博愛仁愛之家創設於民國38年,設有安養所與養護所和業務單位,面積達6000坪 ,養護所可收容200人,安養所可收容100人。依據自我照護能力,分別收容年滿65歲身心健康之長者(安養)、生活無法自理長者(養護)及日間托老之服務。並結合專業人員與合約醫院提供住民就醫服務、復健服務、營養照護、護理照護、生活照護等。
依照老人福利法,身心障礙保護法、社會救助法之規定,並視實際需要及財力狀況下辦理下列各種服務事業:
一、老人機構式照護服務:設立安養區與養護區收容失能、失依有長期照護需求之老人。
二、社會福利資源諮詢及轉介服務。
三、推廣老人休閒康樂、教育服務。
四、其他弱勢族群關懷照護服務。
五、配合政府推展社會福利相關產業。
經營理念
一、提供老人連續性的照護服務
二、秉持「人性化」的關懷照護理念。
三、提供「多元化」、「個別化」、「社區化」的照護服務。
四、提供有品質、有效率及專業化的團隊服務。
五、以創意、教學研究及人才培訓為機構永續經營之基礎。
服務宗旨
一、興辦社會福利救助事業,服務弱勢族群尊重生命價值與發揚人道精神。
二、發展長期照護業務,協助失能者在生命餘光裡開創新價值,進而重燃對生活之希望。
三、以機構式照護為基礎,結合社區資源推動社區照護,落實在地老化。
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博愛仁愛之家,從日據時代的「財團法人嘉義博愛會」演變而來,光復後於民國35年12月21日 更名為「嘉義市救濟院」,合併為嘉義市糧食平耀米委員會,市立當舖,台灣援護會,厚生財團等綜合不動產為基金,為其名稱意義為近於公立性,於 民國36年12月31日 奉政府之令合併歸屬於省立台南婦女教養院,後經地方熱心公益人士之爭取,獲准恢復為「私立嘉義博愛仁愛救濟院」。
民國41年01月22日董事會認為業務需要並配合政府體制更名為「私立嘉義縣博愛仁愛救濟院」,並向嘉義地方法院的李財團法人立等, 民國67年07月01日 奉省政府令修改名稱為「嘉義私立博愛仁愛之家」。至民國71年07月因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,業務範圍跨越兩縣,隨同改稱「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嘉義博愛仁愛之家」迄今。這是本家演變的過程。
本家成立之初以收容乞丐及精神病院民為主,給養費用除了部分自政府補助外,大部分費用均靠董事及善心人士捐助及院民自立更生。由於老人福利法的規定,使本家無法繼續收容精神病院民;而由於社會變遷;醫療技術進步,使人的壽命增長,老人人口的急速增加,基於老人多元化照顧服務,政府也鼓勵民間設立養護中心,因此本家於民國85年試辦20床之養護業務,成效不錯,故於民國89年成立200床的養護中心。
機構介紹
嘉義博愛仁愛之家創設於民國38年,設有安養所與養護所和業務單位,面積達6000坪 ,養護所可收容200人,安養所可收容100人。依據自我照護能力,分別收容年滿65歲身心健康之長者(安養)、生活無法自理長者(養護)及日間托老之服務。並結合專業人員與合約醫院提供住民就醫服務、復健服務、營養照護、護理照護、生活照護等。
依照老人福利法,身心障礙保護法、社會救助法之規定,並視實際需要及財力狀況下辦理下列各種服務事業:
一、老人機構式照護服務:設立安養區與養護區收容失能、失依有長期照護需求之老人。
二、社會福利資源諮詢及轉介服務。
三、推廣老人休閒康樂、教育服務。
四、其他弱勢族群關懷照護服務。
五、配合政府推展社會福利相關產業。
經營理念
一、提供老人連續性的照護服務
二、秉持「人性化」的關懷照護理念。
三、提供「多元化」、「個別化」、「社區化」的照護服務。
四、提供有品質、有效率及專業化的團隊服務。
五、以創意、教學研究及人才培訓為機構永續經營之基礎。
服務宗旨
一、興辦社會福利救助事業,服務弱勢族群尊重生命價值與發揚人道精神。
二、發展長期照護業務,協助失能者在生命餘光裡開創新價值,進而重燃對生活之希望。
三、以機構式照護為基礎,結合社區資源推動社區照護,落實在地老化。